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我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主城区土地级别 对主城区“北起山海路、南至蔡家滩(傅疃河入海口)、西至同三高速公路、东至海岸线”范围内共计187.1平方公里的土地实行分类定级,按商关于公布日照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业、住宅、工业三类土地用途分别划分5个级别。 (一)商业用地。 一级地8.35平方公里,分两部分。东部:东至海滨二路,南至天津路,西至枣庄路,北至胶州路;西部:东至公园路,南至兴海路,西至金阳路,北至山东中路。 二级地20.61平方公里,分两部分。东部:东至海岸线,南至连云港路,西至临沂北路,北至山海路;西部:东至兖州路,南至迎宾路,西至丹阳路,北至天德路(除一级地以外的土地)。 三级地31.69平方公里,东至海岸线,南至上海路,西至合村路,北至桃花岛路(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土地)。 四级地46.49平方公里,东至山海天路,南至滨海路,西至向阳路,北至山海路(除一、二、三级地以外的土地)。 五级地79.97平方公里,东至海岸线,南至蔡家滩,西至同三高速公路,北至山海路(除一、二、三、四级地以外的土地)。 (二)住宅用地。 一级地14.69平方公里,包括山海天和新市区东部,东至海岸线,南至黄海一路,西至北京北路,北至山海路。 二级地28.16平方公里,东至海岸线,南至天津路,西至金阳路,北至桃花岛路(除一级地以外的土地)。 三级地25.48平方公里,东至海岸线,南至连云港路,西至丹阳路,北至山海路(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土地)。 四级地34.30平方公里,东至海滨一路,南至滨海路,西至合村路,北至山海路(除一、二、三级地以外的土地)。 五级地84.48平方公里,东至海岸线,南至蔡家滩,西至同三高速公路,北至山海路(除一、二、三、四级地以外的土地)。 (三)工业用地。 一级地27.41平方公里,分两部分。东部:东至黄海岸边,南至温州路,西至北京路,北至山东东路;西部:东至兖州路,南至迎宾路,西至丹阳路,北至山东中路。 二级地36.25平方公里,东至海岸线,南至日照发电厂,西至合村路,北至山海路(除一级地以外的土地)。 三级地36.90平方公里,东至海岸线,南至海岸线,西至西工二路,北至山海路(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土地)。 四级地37.33平方公里,东至临沂北路,南至蔡家滩,西至向阳路,北至山海路(除一、二、三级地以外的土地)。 五级地49.22平方公里,东至昭阳北路,南至三亚路,西至同三高速公路,北至山海路(除一、二、三、四级地以外的土地)。 二、主城区基准地价 (一)商业用地。 一级地2039元/平方米(135.9万元/亩);二级地1485元/平方米(99万元/亩);三级地1085元/平方米(72.3万元/亩);四级地690元/平方米(46万元/亩);五级地462元/平方米(30.8万元/亩)。 (二)住宅用地。 一级地1823元/平方米(121.5万元/亩);二级地1467元/平方米(97.8万元/亩);三级地1080元/平方米(72.0万元/亩);四级地689元/平方米(45.9万元/亩);五级地453元/平方米(30.2万元/亩)。 (三)工业用地。 一级地489元/平方米(32.6万元/亩);二级地380元/平方米(25.3万元/亩);三级地297元/平方米(19.8万元/亩);四级地258元/平方米(17.2万元/亩);五级地227元/平方米(15.1万元/亩)。 三、岚山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对岚山城区“北起坪岚铁路线、阿掖山脉南侧,南至黄海、绣针河,西至同三高速公路,东至黄海”范围内共计33.63平方公里(不含部分山体面积)的城区土地实行综合定级,划分3个级别。 (一)岚山城区土地级别。 一级地面积7.32平方公里,分两个区片,主要分布于岚山港、安东卫中心地带。岚山港区片主要在圣岚东路两侧,北至童海商场,南至海州路老商业街,沿老商业街延伸至海岸线;安东卫区片主要分布在观海路、万斛路两侧,西起玉泉一路,北至轿顶山路,东到万斛路以东,南至圣岚路。 二级地面积14.14平方公里。主要分布于阿掖山山脉南,西起三木集团货场东侧,沿轿顶山路、阿掖山南路、岚山路、童海路至刘家海屋,东至海岸线,南至海州路(除一级地以外的土地)。 三级地面积12.17平方公里,分三个区片,主要分布在出口加工区、安东卫街道边缘及东北部的沿海地区(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土地)。 (二)岚山城区基准地价。 1.商业用地:一级地684元/平方米(45.6万元/亩);二级地486元/平方米(32.4万元/亩);三级地360元/平方米(24万元/亩)。 2.住宅用地:一级地570元/平方米(38万元/亩);二级地420元/平方米(28万元/亩);三级地315元/平方米(21万元/亩)。 3.工业用地:一级地340元/平方米(22.7万元/亩);二级地285元/平方米(19万元/亩);三级地227元/平方米(15.1万元/亩)。 4.港口用地:一级地405元/平方米(27万元/亩);二级地375元/平方米(25万元/亩)。 四、几点要求 (一)基准地价是各级各类土地的平均价格,不代表具体地块的价格。宗地地价必须根据基准地价和具体地块的区位、交通、基础设施、容积率、使用年限等条件,按规定评估后确定。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以及企业清产核资中显化土地资产价值时,均须依法进行评估,并按规定向市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确认或备案。 (三)基准地价不是永久性价格,市政府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定期组织调整,并建立地价定期公布制度。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在实际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