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宁市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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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拆迁律师 时间:2007-3-7 16:20:39 阅读次数:3052
济政发〔2007〕47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济宁市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地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市房地 产市场、城市规划和建设实际,经研究并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确 定对市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本次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评价范围为:自东外环路柳行立 交桥向北1000米,平行金宇路西接西外环路,自刘堤头交叉口向 南沿西外环路过京杭运河,从十里铺村东穿老运河,从张桥村东 — 1— 穿济菏铁路,接南外环路至京杭运河,向南至北湖南堤,沿氵光氵府 河向北至蓼沟河,顺蓼沟河向东北接南外环路规划线,穿前二十 里铺村向东至南贯集村西铁路专用线向北,经(兖州市)前仁美、 中仁美、后仁美、固城、刘屯、祖营等6个村入327国道,沿327 向西接柳行立交桥北1000米处,面积约210平方公里。 二、本次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在2004年调整 更新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基础上,采用分类定级的方法将商 业、住宅、工业用地分为六个级别,同时以近3年的市场资料为依 据,确定各级别土地基准价格。末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按照国家 规定标准进行了更新。 三、本通知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 于调整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济政发〔2004〕12号) 同时废止。 附件:11济宁市城区商业用地土地级别图及范围说明 21济宁市城区住宅用地土地级别图及范围说明 31济宁市城区工业用地土地级别图及范围说明 41济宁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结果表及说明 济宁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 2— 附件1: 济宁市城区商业用地土地级别图及范围说明 — 3— 级别范围: 一级:北起氵光河路,东到科苑路,南至健康路,西到环城西 路。 二级:北起常青路、吴泰闸路,东到火炬路,南至济菏铁路, 西到新华路范围内除一级地外的土地。 三级:北起评价区边界,东到东外环路,南至石油分公司南 小路,西到京杭运河范围内除一、二级地外的土地。 四级:北起评价区边界,东到济菏铁路,南至南外环路,西 到京杭运河范围内除一、二、三级地外的土地。 五级:北起评价区边界,东到蓼沟河,南至北湖北堤,西到 京杭运河范围内除一、二、三、四级地外的土地。 六级:评价区内除一、二、三、四、五级以外的土地。 — 4— 附件2: 济宁市城区住宅用地土地级别图及范围说明 — 5— 级别范围: 一级:北起吴泰闸路,东至火炬路,南到解放路,西至古槐 路。 二级:北起金宇路,东至氵光氵府河,南到车站西路,西至文胜 路范围内除一级地外的土地。 三级:北起评价区边界,东至东外环路,南到济菏铁路,西 至新华路范围内除一、二级地外的土地。 四级:北起评价区边界,东至济菏铁路、东外环路,南到南 外环路,西至京杭运河范围内除一、二、三级地外的土地。 五级:北起评价区边界,东到蓼沟河,南至北湖北堤,西到 京杭运河范围内除一、二、三、四级地外的土地。 六级:评价区内除一、二、三、四、五级以外的土地。 — 6— 附件3: 济宁市城区工业用地土地级别图及范围说明 — 7— 级别范围: 一级:北起常青路、吴泰闸路,东到科苑路,南至健康路,西 到南北街。 二级:北起金宇路,东到火炬路,南至济菏铁路,西到济安 桥路范围内除一级地外的土地。 三级:北起评价区边界,东到东外环路,南至杜庄生活路,西 到老105国道范围内除一、二级地外的土地。 四级:北起评价区边界,东到蓼沟河,南至廉庄生活路,西 到京杭运河范围内除一、二、三级地外的土地。 五级:北起评价区边界,东到蓼沟河,南至南外环路,西到 京杭运河范围内除一、二、三、四级地外的土地。 六级:评价区内除一、二、三、四、五级地及北湖风景区以 外的土地。 — 8— 附件4: 济宁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结果表 单位:元/平方米 用途 地 价 级别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工业 用地 基准 地价 分类地价 楼面 地价 基准 地价 楼面 地价 基准 地价 一级地2300 一类2530 二类2300 三类2070 1438 1430 1100 862 二级地1468 一类1615 二类1468 三类1321 918 1159 892 675 三级地1029 一类1132 二类1029 三类926 643 919 707 460 四级地686 一类755 二类686 三类617 429 571 439 393 五级地458 一类504 二类458 三类412 286 349 268 313 六级地247 一类272 二类247 三类222 154 231 178 266 — 9— 说明: 11基准地价内涵为在评价区范围内,各级别现状利用平均开 发程度下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用地类型的标准 容积率条件下,在正常市场的某个时点上法定最高年期的完整的 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21平均楼面地价是指各土地级别内,完成通平的土地在设定 容积率条件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分摊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 价格。 31用地类型:土地用途分为商服、住宅、工业,其中商服用 地分为三类:一类商服用地主要为金融保险、电信、加油站、夜 总会、大型商场、酒店等用地;二类商服用地除一类、三类之外 的商服用地;三类商服用地主要为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洗 车场、废旧物资回收站,独立的商服设施、农贸市场、经营性文 教、经营性医疗等用地。 41土地使用年期为各类用地法定最高年期。即商业40年,住 宅70年,工业50年。 51标准容积率设定为,商业用地116,住宅用地113,工业用 地015。 61平均开发程度设定为:一、二级地为“七通一平”(包括通 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气、通路、供热,场地平整);三、 四级地为“五通一平”(包括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路, 场地平整);五、六级地为“三通一平”(包括通讯、通电、通路, — 10— 场地平整)。 71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月1日,土地还原利率为6%。 81评价区外围土地价格参照邻近级别基准地价。 — 11— 主题词:国土资源土地价格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 法院,市检察院,济宁军分区。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11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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